湘潭一女子埋怨交警不講情面,交警:摩托車也需要駕駛證 | 春季攻勢
2023-04-04 17:31:19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璐 | 作者: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:向小淵)?“您好,請出示一下您的駕駛證,配合接受例行檢查。”近日,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雨湖大隊六中隊在轄區(qū)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,一名女子因無證駕駛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輕便摩托車被攔停。根據(jù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民警依法暫扣其車輛。
“連家門口的鄰居也處罰,太不講情面了!”處罰時,該女子埋怨交警不講情面,民警堅持教育與出發(fā)的原則,耐心對其宣講無證駕駛無牌車輛的危險性,并結合之前到在轄區(qū)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情況,告知該其要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與宣傳者,為家人朋友起到一個表率作用。接受教育后,該女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及時改正,購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(非機動車不需要駕駛證)按照規(guī)定上了牌照,并在微信朋友圈感謝湘潭公安交警的宣傳教育。
?湘潭交警溫馨提示,駕駛摩托車(含電動摩托車、電動輕便摩托車)需要上牌、考取摩托車駕駛證,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上牌、不需要考取駕駛證。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上路有很大的安全隱患。一方面駕駛人未經(jīng)過正規(guī)培訓,缺乏相應的交通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,不利于其正確規(guī)范駕駛;另一方面,無牌無證摩托車因為沒有登記上牌,因此,無法購買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,導致事故保險救濟渠道缺失。受害人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。同時,由于無牌車輛的違法行為難以被路面電子警察抓拍,導致此類駕車人僥幸心理偏高,違法行為多發(fā),不利于維護其他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;除此之外,車輛沒有備案登記、上牌,這就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,一旦無牌車輛被盜銷贓后,難以查證。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劉璐
來源:湖南法治報